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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精灵王的酒4(1/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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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可是人家辛辛苦苦给你攒起来的呢, 你的良心不会痛吗?不管你痛不痛,反正都是给你攒的, 给你给你都给你。”胡三幺从自己的空间戒指里拿出了一坛又一坛的酒, 塞到了风格的怀里。

风格顺手的很,接过一坛就塞到自己的空间戒指里,如此循环, 最后看着狐狸亮晶晶的瞳孔,一本正经的说道,“既然你都这么主动奉献,我太客气,好像也不好。”

“切, 风哥你还是这么不要脸啊。”到底是又活了千八百年,胡三幺胆子也大了一点, 觉得自己应该不会轻轻松松的让风格打得鼻青脸肿。

“彼此彼此。”风格很不客气的接受了这个夸赞。

面对狐狸表达的想要跟着他一起玩耍的事, 风格同意的很快,拿人手短,带着他玩也没关系。

就是玲珑和大胖两只瑟瑟发抖。

如果说他们两个是血统的强大,那狐狸就是靠自己修炼而来的强大, 后者要比前者实力更加纯粹,血脉比不过,但是质量可以比得过。

玲珑看着胡三幺还是很怂的。

大胖就比较淡定,他们这些兽谁强谁弱完全不重要, 反正他们中最强的永远都是风格。

抱住了他的大腿,谁还强谁还弱重要吗?

淡定就好。

回到营地的风格面对大家好奇的询问去哪里了, 也很认真的回答了,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胡三幺在之前的那个现代社会就能变成人了,更何谈这个本来就有特殊力量的世界。

“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是胡三幺,我的朋友。”风格指着比自己高了大半个身子的胡三幺,脸上明显带着不爽的表情。

而他对于自己这个十二三岁的小身板没什么觉得不好的,看着脸嫩,长得又年轻,学校里的小姐姐们就喜欢给他做点零食,风格也不亏心。

觉得自己出卖色相换来的食物不吃白不吃!

可是正太长得再怎么好看,归根结底也是正太,只能看看,不能真的下手。

但成年人就不一样了啊。

胡三幺成功的把营地里的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拉过去了,包括女主还有老师们的视线。

这只大狐狸还傻呵呵的乐,大概是觉得回到了千年以前和风格一起到处浪的日子。

这不,脱离了大家的包围,狐狸就走到风格旁边,“风哥,这里没有吸血鬼,我都好久没吃过烤蝙蝠了,有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推荐给我一点?”

风格毫不客气的出卖了玲珑,“这是个龙,我也很想吃,你看她样子应该也成年了,皮糙肉厚,肯定口感很好。”

玲珑抱着自己龙蛋一脸苦笑,“两位大人别这样,龙肉不好吃,龙肉是苦的,若说可以吃的龙肉,那绝对是地龙,地龙的龙肉非常筋道,绝对比我要好吃的多。”

所以两位大人能不能放过我?不要用觊觎的目光和想要流口水的表情看着我好吗?

大胖叽叽喳喳的说,“其实我也很想吃来着,之前和她打起来的时候就是想吃她的蛋,她也不给。”

打不过进化成九尾天狐的胡三幺,也干不过说是精灵,实际上不明物种的风格,但玲珑觉得自己欺负一下大胖还是很简单的,上去就是两巴掌。

把小鸡崽子的脑袋打的晕晕乎乎冒星星,“老东西,这说是蛋,实际上它是我儿子,只是我儿子还没破壳而已,你想吃我儿子还不许我和你打架了?”

“哼。”被打蒙圈了的小鸡崽子,飞在半空中躲在风格身后,假装看不见玲珑。

今儿从森林里回来,胡三幺保持的是人类的形象,玲珑干脆也变成人的形象了,大胖虽然实力高强,但是智商不够,对于妖兽能否变成人形,是智商和实力并存才可以的。

除了有几个男孩子脸色红红的,看着玲珑,偷着摸着的过来问风格玲珑是谁,叫什么名字,家世如何,家住何方,姑娘们的注意力则在胡三幺身上。

脸长得好看,不是万能的。

但脸长得不好看是万万不能的。

三个长得特别好看的人类形态的生物,加上一只丑萌丑萌的还会飞的小鸡仔子,风格带领自己的小弟已经快要把女主光环掩盖下去了。

就连那个出生了的青鸾鸟,看起来都没有大胖受欢迎,最起码大胖的丑萌已经深入人心。

而女主那只青鸾鸟就太过骄傲了,让人想要一巴掌呼上去的感觉。

历练结束,拿下第一名的风格,踏入了一脸肉疼的风云学院院长的私库里,拿下了一个品质非常高的魔法杖。

本来是想拿一些刀剑之类的。

但后来想想算了吧。

用法杖对自己人下手,风格没压力,用刀剑就有一种在拿着利器对着同伴的感觉。

抄着魔法杖的一头,对着睡觉流口水的胡三幺的脑袋敲了上去,“你现在吃我的,用我的,穿我的就算了,天天也不打扫房间,现在居然还在我床上睡觉流口水,我看你是飘了,还是觉得哥我挥不动刀了?”

大狐狸皮糙肉厚,比玲珑的身体素质还要厉害,就真的拿着刀剑往他身上戳,估计还有可能冒出火花来。

“流口水怎么了?这说明我对这个世界的热爱,这说明我对食物还有着渴望,这说明,我还有存活于世的欲望!”胡三幺说的冠冕堂皇。

如果他从床上坐起来,不用被子遮住口水印子的话。

“闭嘴吧。”风格嫌弃他的很。

玲珑和大胖两个乖巧的站在一旁,生怕风格拿着法杖对着他俩脑门就是一棍子。

他俩脑袋可比不上皮糙肉厚的胡三幺。

“清醒了没?清醒了就跟我一起去矮人族,听说那里出现了一个遗迹,据说是上古时期人类魔法师的坟墓,里面应该有很多东西。”

风格准备去挖坟,还一副堂堂正正的样子。

顺便忽悠几个给自己做苦力。

“有很多东西就有很多东西呗,反正我们也不缺那点劣质产品,风哥你居然为了一点劣质产品打扰我睡觉,你不爱我了。”胡三幺捧着心脏,一副自己心好痛,不会再爱了的样子。

“从未爱过。”风格依旧淡定。

一脚把他从床上踢下来,见他整理好了衣服才轻哼一声。

带着这三只兽,风格和学院的院长交代一下,自己要出门历练,就直接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了出去,哪像女主。

想出去挖坟还得纠结一下,偷偷摸摸的,别叫人发现了。

矮人族住在地底深处,他们和人类之间交易很少,但矮人族打造的武器都非常锋利,交易也是有的,他们来到人类地界的通道,只掌握在一些贵族的手里。

恰巧,

上次外出历练,冷琼烟拿下了第二名的成绩,很不开心,在学院放假期间,外出逛街淘宝,遇到了一位挺符合她胃口的男人。

然后风格就知道该怎么去矮人族了。

其中详细过程不可描述,毕竟跟踪不是什么好的行为,小孩子可不能学!

强行拉正。

风格想要隐藏自己气息非常容易,另外几个也一样,尤其他们还能变大变小,四只非人物种跟踪冷琼烟,左绕右绕,总算在一处荒芜偏僻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地下通道。

昏暗的用石头砌出来的通道空间里,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,石壁上还有一些奇怪的纹路,那是矮人族在上面刻的魔法纹,能加固通道。

这前往地底深处的通道,目前除了和冷琼烟有那么一点关系的后宫之一,就是跟踪着冷琼烟的风格。

冷琼烟先下去了,手里带着那只傲娇的青鸾鸟,还有一个后宫,未来的。

已经成为后宫了的那个男的,这一次没有来,一是因为女主还需要再收一点其他的后宫,二就是恰巧有别的事情要忙,然后让自己的好兄弟陪着自己女朋友探索遗迹。

虽然实际上是一块去挖坟。

风格身板小,剩下的都变成原形,挂在他身上,一个赛一个小,风格翅膀振动的频率非常高,但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。

冷琼烟根本就察觉不到自己被人跟踪了,嗯,被精灵跟踪了。

长长的通道走到尽头的时候是一扇石头做的门,推开那扇门,眼前出现的仿佛另一个世界一般。

热热闹闹的集市,吆喝声遍布,只是这里生活的人都很矮。

这里就是矮人族的地下城市。

和地上面没什么区别,这里甚至还有一些地上轻易不会有的拍卖行。

风格想要去挖坟,也需要准备一些工具,这个什么都有的拍卖行刚好合适。

风格将手里的那个蜘蛛网做成的帐篷给卖掉了,换了大量的金币,购置了一些在矮人看起来很廉价的东西,收进了空间戒指。

就带着另外几只开始搜寻起了这个地下城市。

详细的坟的坐标点不知道。

冷琼烟在地下的这段时间,持续了一个月,具体详细到什么时候遇见坟,进了坟,还真没有。

风格只能自己慢慢探索,争取在冷琼烟之前进去。

花了三天时间才找到那处坟墓的具体地址。

风格觉得有点丢人……

因为。

那座坟墓基本是所有矮人都知道的地方。

他们不去的原因是,那是个人类世界的上古时期非常强大的魔法师兼职炼金师的坟墓,里面的机关他们至今还没有研究清楚,如今那个坟墓已经成了他们所有矮人的研究道具。

风格身子板矮,穿上黑斗篷,在矮人眼里看起来就是自己的同族。

进坟墓之前还有矮人劝风格,“喂,那边的那个人,别进去了,那里非常危险,如果丢了命可怎么办?”

“我要去,也不会丢了自己的性命,谢谢你啊。”风格冲着那人挥了挥手,斗篷下的表情带着一丝笑意。

去挖坟,还有人劝导他注意危险。

厉害了我的矮人族。

哈哈哈。

笑成一个哈士奇。

坟墓里的机关确实像是猜测的那样,非常凶险,但是。

在场的除了大狐狸,其他都会飞。

狐狸就直接变回原形,叫风格揣在兜里,享受了一把被精灵带着飞在半空中翱翔的感觉。

一路上躲过一道又一道的机关,总算到了真正的地方。

风格之前在拍卖行里买的那些在矮人看起来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,终于有了作用。

一兽拿了一个锄头,三脸懵逼,一脸不知所措的看着风格,风格却说,“来,把这面墙挖穿!”

风格收获了三个问号脸,“看什么看,叫你们挖就挖,狐狸炖汤不错,龙肉烧烤也可以,小鸡崽子红烧味道也贼好。”

三个顿时一个赛一个老实。

你风哥依旧是你风哥。

这面墙是那个魔法师真正的墓的门。

这扇门一旦用魔法或者用各种其他力量去攻击,最终都会导致墓里面的东西全部毁掉。

所以就只能用锄头挖,还要让这三只注意自己的力量,别一下子直接把门凿塌了。

挖了半天,就挖出来了一个两米多高,一米多深的通道。

三只到现在终于忍不住了。

“咱到底是在干啥呀?”大胖用自己的鸟喙给自己梳了一下羽毛。

风格见他们能忍到现在也不容易,“还能是啥,就是让玲珑能变成五爪金龙的,能让你这只小鸡崽子变成凤凰的,或者说能让胡三幺这只肥狐狸变成狐仙的玩意儿。”

这个魔法师兼职炼金师的墓,里面除了这个人的一些遗产,还有生前创造出来的各种强大武器,就没有什么别的了。

那些东西对人类来说也许非常重要。

但实际上,对于这群非人物种来说,那些武器往往只是积累他们的本体,用起来更加顺手。

但是。

这位魔法师的墓是建在一处龙脉上的……

而如今这个世界,虽说还有国家,甚至有很多的国家,却再也没有能大一统的人了。

而龙脉的作用也完全没有发挥出来,与其这样一个劲儿的沉寂下去,还不如把这个坟给挖穿,把这几只塞进去修炼。

风格自从知道胡三幺居然也能穿越,就觉得,如果他们的实力能再强一些,更强一些,也许还能在其他世界再见面。

活着是为了邂逅,也是为了离别。

但在离别之后,还能再次相见,也比一个劲儿的邂逅新的人要好啊。

风格觉得自己还是很念旧的,不然怎么,爱酒爱的从一而终。

这仨相信了。

那叫一个努力啊。

一天一夜过去,总算凿穿了。

入目的就是,和他在风云学院里居住的那个小院子挺相似的地方,偏东方古风古韵的建筑结构。

中心的棺材里躺的确实是个金发碧眼的魔法师。

一度觉得画面不和谐辣眼睛的风格,淡定的把棺材给移了个位子。

另外三只跟着他一起伸着脖子往之前棺材那个位置底下的坑里看。

只是蹲在这里看底下,呼吸着,胡三幺都有一种自己境界松动了,又要突破了的感觉,可是这个世界不是说,十二阶妖兽是最强的吗?

这善变的世界啊。

大胖那只小鸡崽子已经蜷缩起来,卧在原地开始修炼了,玲珑就比较狠,直接把自己儿子扔坑里去了。

风格颇有些震惊的看着她,“你这么狠的吗?”

“这里所富含的力量,我们几个肯定用不完,反正我儿子还没出生,把他扔进去也挺好,也撑不死哈,就这样呗。”玲珑心大的很。

娃的父亲是谁都不清楚,但整个龙岛里已经没有了五爪金龙,风格说这里的力量能让自己变成五爪金龙,玲珑相信自己儿子就有可能基因突变,到时她们俩就是一块金闪闪的龙!

诶嘿嘿嘿。

做梦中——

直到过去了十天,大家的实力竟强到了非常恐怖的地步了。

胡三幺有一种自己能撕裂这个世界的感觉,就像是待在一个笼子里的自己,轻轻松松能把之前那个可能会禁锢住自己一生的笼子,轻易的撕破。

大胖变成人了,和他的名字一样,是个大胖小子……肉乎乎的,看起来十五六岁,脸上还有点雀斑,风格猜测可能是他的羽毛上面的点点变成的。

玲珑真的变成了金色的,她儿子也破壳而出的,就是看起来有点丑。

一度遭到了玲珑的嫌弃,甚至还往大胖那边扔。

大胖也嫌弃啊,这刚出生的龙浑身上下黏糊糊的,金色看起来挺好,可金色参加了一些黏腻的液体就有点糟糕,再加上这只小龙崽子嘴里还吐出不明液体,谁碰谁嫌恶心,能把隔夜饭吐出来的那种。

“看到没?优秀不?挖个坟而已,瞧把你们累的,现在开心了吗?”风格这几天一直给他们护法,顺便把生命之树的根基有一部分移到了这处龙脉的深处。

生命之树能诞生精灵,这么一来,有龙脉养护生命之树的树根,无论时间过去多久,树不死,精灵就不会灭绝。

长得那么好看的生物,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多不好啊。

好歹要拯救一下越来越低的人类的审美观啊。

风格觉得自己肩负着拯救人类审美的重担!

这十天一边给他们仨护法,一边把根移了过来。

神清气爽出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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